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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核桃、油橄榄、油茶的种苗咋个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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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四川在线记者 王代强 木本油料,是指可供榨油的木本植物的果实或种子的总称。四川的木本油料作物主要包括核桃、油橄榄、油茶三大类。截至2019年底,全省木本油料产业基地面积近
四川在线记者 王代强
木本油料,是指可供榨油的木本植物的果实或种子的总称。四川的木本油料作物主要包括核桃、油橄榄、油茶三大类。截至2019年底,全省木本油料产业基地面积近2000万亩,产值150多亿元。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种苗管理是关键。近日,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新修订的《四川省木本粮油树种种苗管理办法》,着重对种苗种源、生产经营、种苗采购、责任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新管理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止。省林木种苗站相关负责人就其中相关政策作了解读。
为何修订?
原《办法》部分条文表述与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不一致且已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四川省造林绿化工程种苗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2011年原省林业厅出台了《四川省木本粮油树种种苗管理办法(暂行)》。2015年进行修订,正式更名为《四川省木本粮油树种种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有效期为五年。
相关负责人介绍,原《办法》实施后,激发了生产经营者木本粮油树种良种选育的积极性,大力提升了木本粮油树种种苗质量,进一步规范了木本粮油树种种苗生产经营市场,为保证木本粮油树种种苗质量和木本粮油产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原《办法》部分条文表述与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不一致且已到期,极有必要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四川省木本粮油树种种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四川省境内国家投资或国家投资扶持的木本粮油基地建设项目的种苗管理。木本粮油树种主要是指核桃、油橄榄、油茶、毛叶山桐子、板栗、枣等以采收果实(种子)榨油或代替粮食为主要目的的树种。
有哪些重点规定?
油茶产业基地建设应当全部使用良种,生产经营档案应当确保种苗可溯源
本《办法》分为六章三十六条,重点进行了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了基地建设项目种苗使用要求。规定我省油茶产业基地建设应当全部使用良种。其他建设项目应尽量使用良种,因建设项目紧急,良种不足的,经县级林草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同意,可使用优良的本地品种。木本粮油基地建设项目使用未经审(认)定的优良本地品种的,应当在四年内选育并申报审(认)定,逾期未经审(认)定的,不得再用。
二是明确了基地建设项目各方责任。项目建设者不按规定使用良种或使用不合格种苗造林的,三年内将不得再享受木本粮油政策资金扶持。因种苗使用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种苗采购方应实行2人以上专业人员验收制度,验收时需重点核查树种适宜生态区、生产经营许可证、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生产经营信誉记录、承担种苗质量事故责任能力等内容,验收人员应对验收的质量负责,并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种苗供应方供应种苗时,需提供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出具种苗生产监管证明。种苗应符合作业设计或规划要求,良种应具体到品种名称。
三是明确了种苗生产监管的规定。本《办法》明确规定申请种苗生产监管证明实行自愿的原则。但要求向国家投资或国家投资扶持的木本粮油基地建设项目或产业园区销售木本粮油树种种苗,必须提交种苗生产所在地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出具的种苗生产监管证明。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收到监管申请后,有义务及时委派生产监管责任人到现场对种苗生产过程进行监管,做到采种(穗)、嫁接(扦插)、出圃三个关键环节到场。
四是明确了种苗采购管理规定。本《办法》要求种苗采购方案应有林草主管部门人员和相关专家参与制定,采购需根据生态适应性、运输距离、质量等指标综合评标,不得采用单一的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种苗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资质。若为良种种苗采购,投标人(种苗供应商)必须具备省级林草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关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资质。
五是明确了良种推广的管理规定。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本《办法》明确规定省外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引种实行备案制,并规定未取得引种试验成功的境外树种,不得推广使用。审(认)定通过的木本粮油良种,应当在公布的适宜生态区域内推广使用。适宜推广生态区域以林木良种证中的标注为准。
文章来源:《科学管理研究》 网址: http://www.kxglyjzz.cn/zonghexinwen/2020/1011/361.html